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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安科工作职能

 1.负责全校治安防范工作,落实治安防范措施。

 2.负责处理校内发生的一般治安事件和纠纷,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校内发生的治安案件及刑事案件,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其他专项工作。

 3.负责校园交通管理,控制出租车等外来车辆随意进出校园。处理校内发生的一般交通纠纷,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校内发生的交通事故。

 4.负责学校重大活动、重要会议以及重要领导来访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
 5.负责检查治安隐患部位,并提出整改意见。

 6.负责对治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和管理。

 7.指导校卫队做好治安防范工作,做好校园治安巡逻,清理流动商贩和闲散人员,打击现行违法犯罪行为。

 8.对校内暂住人口、重点人口进行管理,落实违法教工的帮教工作。

 9.负责进行校园“四防”安全教育。

 10.完成保卫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