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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02-04

校内各单位、各防控工作专项工作组:

根据吉林省、长春市,特别是学校周边疫情形势,结合上级有关精神,现就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补充通知如下:

一、严格管控在校人员数量

(一)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值班值守工作,指定工作人员每日到岗值班,在确保防控工作及时、高质量完成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到岗人数。

(二)各专项工作组做好值班值守工作,每日可安排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(含非领导岗职员)1人到岗轮流值班,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每日其他到岗工作人员,在确保防控工作及时、高质量完成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到岗人数。

(三)学校大门及各楼宇门卫、更夫按正常安排每日到岗工作。

(四)后勤保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,弹性、合理安排保洁、消杀、餐饮等每日到岗工作人员,在确保防控工作及时、高质量完成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到岗人数。

(五)除以上人员外,原则上各单位、各学院人员不要到校,原学校和各单位安排的值班人员也不要到校,尽量做到不离家。学校提倡居家办公、网上办公和电话办公,各单位、各学院要确保学校各项防控工作落到实处,确保上级和学校要求的有关业务工作正常开展,保持通讯畅通。各单位、各学院要按照“涉密不回家,回家不涉密”原则,切实做好保密工作。

(六)所有到校工作人员,要严格按要求佩戴口罩。

二、严格加强校园管理

(一)严格加强校园正门、北门管理,严格执行测温、登记。非学校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,外来送水、送菜等车辆及人员不得进入校园。如有特殊情况,必须请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
(二)学校除主楼、校医院楼外,其他各楼宇、建筑和公共场所原则上全部封闭,各专项工作组,保洁、消杀等防控工作人员和在校留学生进入楼宇由门卫严格实行登记、测温。

(三)校园管理组(保卫处)和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做好校园、各单位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。

三、严格做好防控工作

一)医疗保障组、学生防控组、留学生防控组、教职工防控组、宣传教育组等要按照上级要求严格落实“零报告”和信息统计报送工作,坚决杜绝漏报、瞒报、错报、迟报现象发生。特别是对每日返回吉林省的学生和教职工要特别关注,坚决不能漏报,并提醒其按有关要求第一时间主动和社区联系,并按社区要求做好居家观察等各项防控工作。

(二)留学生防控组要严格做好在校留学生管理和引导工作。

(三)医疗保障组和宣传教育组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和健康教育分类指导、培训。

(四)物资保障组要抓紧做好防控物资应急采购和储备。

(五)后勤保障组要切实做好主楼、校医院、留学生公寓等重点区域每日消杀工作和校园卫生清理工作,做好每日供餐工作。

(六)宣传教育组要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宣传。

(七)宣传教育组、医疗保障组、教职工防控组、学生防控组、留学生防控组通过学校官微、学生群、家长群、教工群等渠道切实做好在线心理咨询服务、师生员工教育引导等工作。

学校之前有关要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。

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随时根据疫情变化和上级精神下发通知。


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

2020年2月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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